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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发生的老套故事

日期:2005-03-21 来源:信鸽365 作者:信鸽365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第N次发生的老套故事


    吉林省梅河口市22岁的周某,2004年也来到山东青岛市搞松子批发。令鸽界人士“痛心”的是,周某居然对信鸽也很感兴趣!一个偶然的机会,周某于04年10月认识了青岛市信鸽协会的会员吴先生,由于一方执着的勤奋好学,两人的友情急剧升温。频繁讨教养鸽知识之外,周对吴先生的信鸽很是艳羡,2001年国家赛郑州赛区600公里级冠军就出自这个鸽舍,还有一批当地信鸽协会的各种距离比赛的冠军和前名次鸽。况且,这些优秀赛绩鸽的父母也都在棚中,不是荷兰籍,就是比利时籍。

    出于鸽界N次事件的教训,也为遵循鸽界不成文的规矩,吴先生的鸽舍也是闲人免进的,防范极严,这并不过分。单单“好学”恐怕不能拿到走进吴先生鸽舍的通行证,周某一定还另有举措,反正他很短时间就成了能进入吴先生鸽舍的“唯一”。吴先生还赠送两本书籍给周某,供其日常学习之用。

    “学”到2005年一月,周某要“实习”了,不能光说不做,也要锻炼动手操作的能力啊!于是在1月28日(腊月十九)凌晨约2时许,周某轻车熟路抵达吴先生的鸽棚,剪开最有价值的种鸽所在的单间,将23羽种鸽取走。而吴先生在当日上午9时才发现鸽棚被盗并当即报案。看现场,大家一致认为是熟悉内情的人作案,而除了自己,最熟悉情况的人就首推周某了,吴先生的直觉告诉他,周某是不会再来“学习”了,此时吴先生才悟到,对“学者”周某的情况,自己始终知之甚少!警方通过协会组织对吴先生被盗信鸽的价值进行了评估,结论是23羽信鸽总价值16万9千元。警方随即将周某列为嫌疑人,而周某的长相等信息,也通过警方和吴先生传播到了其他信鸽爱好者中间。

    2005年3月17日下午15时许,青岛市区边缘一位卖鸽粮的商贩给吴先生打来电话,称有一买粮者长相与所述嫌疑人相象,此人还打听信鸽饲养方面事宜。吴先生迅速告知民警,民警到达现场将此人带回询问,经吴先生证实,此人正是“蒸发”一个半月的“学者”周某。结果是“交代”了的周某被依法刑拘,23羽被盗信鸽全部追回。

    还算美好的结局之外,另有耐人寻味之处:①、当地媒体用“引狼入室”字眼形容吴先生放松警惕,酿成苦果。而“狼外婆”是用什么样的甜头赚得吴先生鸽舍棚门“洞”开?②、“学者”周某是初而好学,继而知价,三而起意呢?还是从根上就是惯偷铺路踩点,按计划执行?③、22岁的周某是成年人,要负完全的法律责任,此人看来也不傻,记者询问其盗窃目的,答案是喜欢,有五、六年的玩鸽史了,盗鸽是想去外地打比赛赢奖金。记者又问你知道被盗信鸽的价值吗?周答对信鸽的价格并不很清楚。对此,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毛洪涛律师称:是否真正知晓所盗物品的价值,对量刑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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