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信鸽(2014)1号
关于修改《章程》和成立直属分会的决议
各团体会员单位,全市广大会员:
为适应我市信鸽运动的发展需要,借鉴兄弟省、市信鸽运动发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目前信鸽运动的现状,为确保我市信鸽运动更加健康发展,市信鸽运动协会于6月22日召开全体理事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修改《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章程》。一致通过了陆剑兵主席所作的《关于修改章程的报告》,一致通过了新的《章程》。
二、成立面向和服务于全市个人会员的市信鸽运动协会直属分会。通过了由秘书长孙习端同志担任直属分会主任的提议,并由孙习端同志负责提名直属分会人事安排,由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公布。
三、决定撤销本会原驻新浦、海州、猴嘴办事处。
与会理事认为,原有章程错漏较多,词不达意,且多处与中鸽协、省鸽协章程有冲突,已完全不适应我市信鸽事业发展之需要,修改章程十分必要。与会理事表示,成立直属分会,是更好为个人会员服务,更加规范全市个人会员参加各项赛事的重大举措,顺应了我市信鸽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必将对我市信鸽运动良性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本次理事会应到6人,实到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