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各地公棚 各地协会 俱 乐 部 各地鸽舍 信鸽商城 鸽业大全 分类信息 专题报道 问 吧 信鸽百科 天气查询 鸽友论坛
P K 信鸽知识 信鸽资讯 失鸽园地 鸽友图库 名家专栏 视频播客 在线电视 精彩日志 杂 志 鸽友家园 地图查询 会 员 区
首页 特别报道 各地快讯 图片 鸽坛论剑 鸽坛杂谈 热点论坛 养鸽经验 信鸽知识 讨论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鸽坛杂谈 > 鸽坛花絮
背景:
阅读资讯

为鸽子讨回"荣誉权"

日期:2001-11-21 来源:信鸽365 作者:信鸽365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鸽子讨回"荣誉权"

今年,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桩富戏剧性的案子。案子的原告叫李贵华,是一位信鸽爱好者。被告则是毕节市信鸽协会。

 李说,五月十九日,他报名参加市鸽协组织的信鸽竞翔活动,并於当晚八时三十分填写了登记表,将自己的信鸽交给鸽协工作人员入笼。五月二十日下午,李贵华的一支名叫「羽灰」的鸽子归巢。鸽协认定了其第一名的名次,并签了字。可五月二十三日,鸽协又到他家重新验鸽,提出:印章不全,取消「羽灰」第一名的资格。

 毕节市鸽协负责人表示,李并非鸽协会员,虽有参赛资格,但不计名次;即使他有会员身份,其信鸽右边羽翅内,无此次竞赛标识印章。李贵华则认为,五月十九日,他将「羽灰」交付验收後,就去办另一支参赛鸽子的手续了,并未注意到工作人员是否在鸽子身上加盖印章。李还说自己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入会,但今年新入会的十来名会员,都未收到会员证和票据。

 五月二十八日,李贵华以「羽灰」的荣誉权受到侵犯为由,向毕节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庭判令被告确认原告的信鸽竞翔第一名的荣誉,并支付奖金二千元,承担所有诉讼费用。毕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文汇报)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此页!  关闭此页    


    网摘收藏:


鸽子
建议构建信鸽网上训赛即时天气预报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昵 称:
验证码:

最新更新
热门点击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发展历程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10 xinge365.com 版权所有 信鸽365 - 中国信鸽第一资讯信息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