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各地公棚 各地协会 俱 乐 部 各地鸽舍 信鸽商城 鸽业大全 分类信息 专题报道 问 吧 信鸽百科 天气查询 鸽友论坛
P K 信鸽知识 信鸽资讯 失鸽园地 鸽友图库 名家专栏 视频播客 在线电视 精彩日志 杂 志 鸽友家园 地图查询 会 员 区
首页 特别报道 各地快讯 图片 鸽坛论剑 鸽坛杂谈 热点论坛 养鸽经验 信鸽知识 讨论区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特别报道 > 鸽界动态
背景:
阅读资讯

桓台发生以赛鸽为名诈骗案 报名费高达240余万元

日期:2014-04-23 来源:信鸽365 作者:鲁中晨报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桓台发生以赛鸽为名诈骗案 报名费高达240余万元

 “我的8只鸽子和4800元报名费就这样莫名其妙找不到了,我现在后悔死了!”4月12日,在桓台县田庄镇大庞村,殷师傅说起参加一次信鸽比赛的事情时既伤心又无奈。
  近日,桓台县发生一起以赛鸽为名目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40余万元。在接到鸽友的报案后,目前,桓台县公安局已成立了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刑事拘留。

为参赛 鸽友交钱交鸽子

  殷师傅告诉记者,2013年6月份,他和其他鸽友从网上看到了桓台山东海王公棚赛鸽训练中心关于举办信鸽比赛的信息,信息上称将在2014年春季举办一场名为“海王公棚杯”的赛鸽比赛。比赛奖励为冠军8万元,而取得前五百名的赛鸽都可获得3000元的奖励。
  按照参赛规定,殷师傅和当地10余名鸽友,按每只鸽子600元钱的标准交上了报名费。之后,鸽友们按照比赛规程规定,把鸽子寄养于公棚中,准备在2014年春天一决高下。
  2014年3月,殷师傅和其他鸽友还在期盼着自己的赛鸽能够在比赛中获得好成绩。不料,桓台山东海王公棚赛鸽训练中心在网上发布了一则让鸽友大吃一惊的消息,训练中心在原定的3月29日130公里比赛没有进行的情况下,就于3月26日宣布了预赛、决赛名单。
  一名鸽友告诉记者,预赛和决赛不可能一天内完成,很明显,主办方公布的信息有问题。

鸽友被骗 嫌疑人被控制

  着急的鸽友们自发组织到桓台山东海王公棚赛鸽训练中心了解情况,发现大门紧锁。鸽友们立刻到桓台公安部门报案。
  据一名鸽友介绍,此次参加比赛的鸽友来自全国各地,甚至还有国外的鸽友参加。最后参加比赛的赛鸽达4000余只,按每只报名费600元计算,只报名费就达240余万元。另外,每只赛鸽本身价值都在千元以上,好的身价可达万元以上。
  记者从桓台警方了解到,涉事的嫌疑人张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中。

奖金难监管 凸显漏洞

  4月15日,记者来到淄博市信鸽协会了解情况。据孟会长介绍,按照山东省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规定,赛鸽比赛奖金封存有三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是,要有经济责任担保书。由具有法人资质,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单位出具的、自愿为公棚赛提供全额奖金担保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责任担保书。第二种是公棚探视收费站前一个星期,由所在市信鸽协会和公棚共同封存不少于奖金总额的50%,收取参赛费后2天内协会和公棚共同封存总奖金额的另外部分,所有封存奖金的有关材料必须在网上公示,报市信鸽协会存档。任何一方不得提前或单独提取、转移、抵押奖金。第三种是银行存款证明。由银行出具的,存款相当于公棚赛所设奖金的数额,冻结存款期限为自银行出具证明之日起至公棚颁奖日延后三天的存款证明。所有奖金待决赛时共同提取发放。
  “虽然有三种方式可选择,可现在举办比赛的主办方都很难做到。”孟会长说,要想让主办方按规定存取奖金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成立公棚、俱乐部门槛低

  “要想申请开一个信鸽俱乐部或申办公棚门槛很低,申请人甚至可以避开淄博市信鸽协会直接到民政、工商等部门办理。”曾任淄博市信鸽协会会长的金先生说。
  金先生告诉记者,桓台山东海王公棚办理相关手续时没通过淄博市信鸽协会。
  据了解,淄博市信鸽协会是群众体育性组织。按照相关申办程序,成立公棚、赛鸽俱乐部第一关就得通过信鸽协会来办理,可信鸽协会没有行政管理权力,只能对公棚、俱乐部等信鸽比赛过程监督,而对于公棚成立第一步的审核、比赛奖金的监管封存都起不到任何作用,而想成立赛鸽俱乐部、公棚的单位也不会买信鸽协会的账。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此页!  关闭此页    


    网摘收藏:


中鸽协关于选派国家赛裁判员的通知
上海500公里全市联赛延至周五集鸽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昵 称:
验证码:

最新更新
热门点击
网站简介 | 网站地图 | 合作伙伴 | 发展历程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2004-2010 xinge365.com 版权所有 信鸽365 - 中国信鸽第一资讯信息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