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拖延换届选举
江门市民政局责令市鸽会停止活动
2010年8月20日,广东省江门市民政局以江民民[2010]29号文件的形式,责令江门市信鸽协会停止活动,并限期整改。民政局责令信鸽协会停止活动、限期整改,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江门市信鸽协会成立于1994年7月,并在江门市民政局登记。1997年信鸽协会换届选举,由陈姓会长接任,在市民政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2002年陈姓会长任期届满,经会员代表大会商议,陈姓会长继任市信鸽协会会长至今。(未按规定在市民政局备案)由于8年不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会员有意见。遂将意见反映到市政府和市民政局,经市民政局多次与信鸽协会协商无果,最终导致江门市民政局以文件形式责令市信鸽协会“停止活动”限期整改。
(附江门市民政局致尹涤生等同志的函以及江门市民政局[2010]19号文件和[2010]2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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