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鸽协纪字[2010]第2号
关于对鹏利等四家俱乐部违规使用报道资源(费)的处理决定
经已查明,天津市鹏利赛鸽俱乐部以及雍阳等四家赛鸽俱乐部,置市鸽协三令五申于不顾,擅自违反团体会员签署的《互联免协议书》相关规定,自2009年至2010年间私自使用只有缴费会员才能专享的声讯报道资源(费),侵占了所有权会员的集体利益。
为严明纪律,抑制投机钻营、暗中侵占的小团体利益及其行为,倡导公平、诚信、守约的职业操守和自律精神,维护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市鸽协研究决定,对以下违规俱乐部做出如下处罚:
上述罚款,要求各违规主体务于一周内上缴市鸽协,逾期将做进一步处理。罚款交讫后,允诺上述人员(已登记在案)继续使用一年(2010年底止),2010 年必须依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