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五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省信鸽协会:
现将《第五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有关省级协会认真组织比赛,严格执行竞赛规则、规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于4月底前将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组名单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
附件:第五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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