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北京蓝羽精舍信鸽养殖有限公司
一. 参赛条件
2.参赛鸽必须佩带2010年所属国家或港澳台地区正式足环一枚。
3.参赛鸽必须是健康的40日龄左右幼鸽,凡育出地有疫情者概不接收。以国家动检部门的疫情公示为准。
二.收鸽
1.收鸽时间:2010年3月15日至6月15日。
2.收鸽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北礼渠村南180号北京蓝羽精舍信鸽养殖有限公司院内。北京地区鸽主可提前预约,本公司上门收鸽。外省市鸽主可将参赛鸽空运至首都国际机场、北京市各长途汽车站或火车站(运费自理),但须办好相关手续并提前电话通知本公司,以免发生误接、漏接或检验检疫等方面的问题。
3.两羽正式参赛鸽带一羽预备鸽,本次比赛限收3300羽(不含预备鸽)。
5.参赛者在交鸽时应在《信鸽参赛登记卡》上采用实名登记参赛者的真实姓名(凭参赛者的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信鸽的足环号码,羽色,编组,是否接种疫苗,经审核无误后,参赛者与主办单位在《信鸽参赛登记卡》分别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查。
6.参赛鸽由主办单位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请交鸽时说明。
8. 联系电话:010-89288822 传真:010-89282785
三.参赛费用
1.交鸽时即交清饲养管理费,每羽300元。8月中旬经裁判组查棚注册后10日内交清存棚正式鸽的参赛费(正式鸽飞失或死亡,预备鸽将自动升为正式鸽),每羽3500元。第一关上笼前,有预备鸽的鸽主补交预备鸽的参赛费;若正式鸽飞失或死亡,无预备鸽顶替者,退其飞失或死亡羽数参赛费。
2.境外鸽参赛需交纳等值外币参赛费,其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4.参赛费可直接存入中鸽协与北京蓝羽精舍信鸽养殖有限公司共同建立的账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务必将汇款单注明参赛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给主办单位以便查收。
中国工商银行: 9558 8802 0000 2017 563 户名:王京生
中国农业银行: 6228 4800 1000 9897 918 户名:王京生
邮 政 储 蓄: 6221 8810 0002 3547 458 户名:王京生
四.竞赛项目、时间及地点
1.本次比赛设四关赛、鸽王赛和团体赛。
2.四关赛比赛时间及地点:
第一关:2010年10月16日,距离:100公里,地点:河北
第二关:2010年10月23日,距离:200公里,地点:河北
第三关:2010年10月31日,距离:300公里,地点:河北
第四关:2010年11月7日,距离:500公里, 地点:河南
注明:上述比赛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经裁判组批准后顺延,即时上网通知。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中国信鸽“奥林匹克”大赛第一关:
第1名:3万 第2名:2万 第3名:1万 第4-30名:各0.5万。
2. 中国信鸽“奥林匹克”大赛第二关:
第1名:3万 第2名:2万 第3名:1万 第4-30名:各0.5万。
3. 中国信鸽“奥林匹克”大赛第三关:
第1名:5万 第2名:3万 第3名:2万 第4-30名:各1万。
4. 中国信鸽“奥林匹克”大赛第四关:
第1名:8万 第2名:5万 第3名:3万 第4-30名:各2万。
5. 4关综合成绩:
第1名:50万 第2名:30万 第3名:20万 第4-10名:10万 第11-30名:各5万 第31-300名:各2万。
6. 中国信鸽“奥林匹克”大赛团体赛
第1名:15万 第2名:10万 第3名:8万 第4-10名:各3万。
7. 鸽王赛
六.竞翔办法
1.中国信鸽“奥林匹克”大赛严格执行国际鸽联相关竞翔规定和中国信鸽协会下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组织规范公棚信鸽竞赛,保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由国际信鸽联盟选派技术代表监督比赛。
3.根据实际天气情况训放,并上网公布。如遇政府禁令,延迟训放或减少训放次数。每关比赛之间正常的家飞训练,如有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主办单位使用经国际信鸽联盟认可的电子扫描记时系统,按分速排列名次,若发生故障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由本次比赛裁判组裁决,鸽主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5.团体赛参赛办法及成绩评定:6羽为一个参赛单位,交6羽以上(含6羽)方可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多送6羽的倍数则另编一组,编组A、B、C... ...以此类推,查棚结束后,参赛鸽友须确定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组别,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如参赛鸽友未自选组别,主办单位按电脑次序自动分组。
团体赛以四关总成绩获奖前3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须入围2羽以上(含2羽),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名;
7.比赛成绩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止,如报到期内获奖鸽名次未满,获奖鸽不足获奖名次50%,剩余名次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获奖鸽获奖名次超过50%,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
七.拍卖
1.主办单位拥有境外鸽所有权,并支付拍卖所得费用。
2.所有获奖鸽及外籍、港澳台归巢鸽均由主办单位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拍卖,鸽主应在拍卖前提供其获奖鸽血统书。境内鸽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主办单位;境外鸽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主办单位,10%归中鸽协。有关奖金及拍卖收入的税务问题由获奖鸽主自理。
3.所有流拍鸽鸽主可凭参赛卡,缴纳拍卖起价的40%后领回流拍鸽;拍卖结束20天内鸽主不来领取的,视为放弃,由主办单位处理;为了方便外省市鸽友,拍卖会结束后,主办单位负责发运流拍鸽,但鸽友需及时与主办单位联系,费用自理。
4.比赛结束15日内,国内迟归鸽鸽主缴纳100元,领回其迟归鸽,逾期不领者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其所有权;境外迟归鸽届时拍卖。
八.其他事项
1.在集鸽中或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如政府禁令、疫情、自然灾害)造成公棚无法运行或比赛无法进行,根据体育比赛的原则,比赛自动取消,若发生变化可重新进行比赛,何时比赛详见主办方的临时通知,欢迎鸽友随时关注。
2.参赛幼鸽入棚饲养期间,若发生病情(传染病),属赛前自然淘汰,取消病鸽参赛资格,主办单位将及时与鸽主联系,退还其病鸽和饲养费,并上网公布。
3.2010年中国信鸽“奥林匹克”大赛奖金账户由主办单位和中鸽协共同建立。
4.鸽友以地区为单位委派代表于第一关上笼前,随裁判监督上笼实况。
6.主办单位负担国际鸽联技术代表及官员(6位以内)比赛期间的国际旅费及食宿费用。提供鸽王赛前10名获奖者前往欧洲的往返机票(尚需国际鸽联批准)。
北京蓝羽精舍信鸽养殖有限公司
2010-2-19